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辐照后燃料试样超高温化学分析系统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辐照后燃料试样超高温化学分析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DLY-WZ-GKZB-25-2093
2.2招标项目名称:辐照后燃料试样超高温化学分析系统。
2.3招标范围
| 序 号 | 物项名 称 | 数量 | 主要功能要求 | 交货 地点 | 交货期 |
| 1 | 辐照后 燃料试 样超高 温化学 分析系 统 | 1套 | 辐照后燃料试样超高温化学 分析系统主要用于辐照后样 品随温度升高释放的裂变产 物及锕系元素的化学分析, 满足样品试验温度不低 1600℃,并在加热过程中对 释放的物质进行检测。该系 统含高温试样装载平台、高 温样品加热模块、气体过滤 模块、在线检测模块、配套 模块、控制模块等。 | 四川 夹江 县 | 分期交付 1、签订合同后2个月 内完成二次设计并通 过甲方审查。 2、签订合同后6个月 内,完成设备加工制造 3、接到甲方运输通知 后2个月内,供方根据 用户要求到用户现场 完成最终安装调试。 注:签订合同后8个月 完成全部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热室内或屏蔽箱内或手套箱内的非标设备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投标人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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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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