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中核华辰产业园IⅢ期工程项目螺旋风道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建中核华辰产业园Ⅲ期工程项目螺旋风道公开招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需求单位为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NEC-WZ-GKZB-25-22091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中核华辰产业园II期工程项目螺旋风道公开招标采购2.3招标项目概况:中国核建中核华辰产业园I期工程项目螺旋风道公开招标采购2.4招标范围:螺旋风道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清单中货物的供货、检验、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5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西坝乡中核华辰综合加工基地2.6交货期:按照招标需求分批交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螺旋风道无品牌要求,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技术规格书(2208G5029)、设计变更、澄清及其补充说明要求。货物进场前需根据拟定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型检报告、出场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发现所供产品质量、材质、参数不满足采购方需求或者供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采购方要求,供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包退、包换,由此引起采购单位工期延误等相关损失费用由供方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评标专家查询结果为准)。
(5)人员要求:无(6)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WZ-GKZB-25-22091”。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00—2025年11月10日16: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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