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常规岛通风仪表及控制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 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 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厂址
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方安村徐大 堡东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120°34'12", 北纬40°20'01"~40°21'44"以及为满足核电厂整体完整性所必须延伸到 厂区外的工程地点,如输变电路线工程、进程道路、应急道路、供水(供热管线)、
监督监测系统等。
2.2 设备名称:常规岛通风仪表及控制系统
设备数量:2套采暖通风及空调自控系统,主要控制范围包括主厂房所有通 风、采暖、空调及防/排烟风机等设备的远程监控。每套包含就地检测仪表、 就地控制设备及PLC控制系统、配套附件、连接件及材料等在内的自动控制 系统 。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详见《汽机厂房通风空调程控系统技术规范书》
(LDX-JS90-Z0-9013-A00K,C版,状态CFC)、《设计变更通知单》 (DEN-LD-X-A00K-000009,A版,状态CFC) 。
交货时间:1#2026年6月30日,2#2027年2月28日。
交货地点:DDP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2.3 项目编号: XD925WXR115C11506BD/HDGC-WZ-GKZB-25-043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采购能力,并 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 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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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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