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QT025WXR242C11506BD/HDGC-WZ-GKZB-25-0956
2.2 厂址:辽宁省葫芦岛市所辖的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南侧(海滨场址)。
2.3 设备名称:全厂吊车
供货范围:①三台吊车的机械和电气控制部件及其附件;②缓冲器及车挡;③吊车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修专用工具;④易损件和备件;⑤首次装油。此外,对于吊车的电控设备,供货商应提供一套完整的电控设备,以电源箱作为供货的边界,电源箱、电缆、电控柜及从电控柜引出的所有电气设备及其附件均由供货商提供。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本次采购物项为3台套全厂吊车,其中安全等级为NC,质保等级为QNC,规范等级为NA。每台起重机均由桥架、带电动行走装置的电动葫芦、电气和控制设备等组成,应进行必要的抗震分析和计算,按地震烈度8度设防,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设置防倾翻装置和锚定装置等)。
交货时间:2026年2月28日
交货地点: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工程项目现场
设备清单表:
|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位号|规格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安全等级|抗震等级(需抗震分析和计算)|质保等级|规范等级|
| ---|---|---|---|---|---|---|---|
| 1|实验主厂房吊车|10FCA01AE001|起重量:3t|NC|NO*|QNC|NA|
| 2|燃料操作室吊车|10FCA01AE002|起重量:5t|NC|NO*|QNCC||
| 3|燃料贮存室吊车|10FCA01AE003|起重量:2t|NC|NO*|QNC||
2.4 最高投标限价:47万元人民币(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3.3.2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5年5月7日一2025年5月13日
4.2 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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