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赣州金瑞铀业有限公司微量铀分析仪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YGS-WZ-GKXJ-25-0332
中核赣州金瑞铀业有限公司微量铀分析仪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赣州金瑞铀业有限公司微量铀分析仪采购
1.2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4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1 采购范围
需采购WGJ-III型微量铀分析仪两台。仪器参数:检测下限(D.L):D.L≤0.01ng/ml(以标准偏差的三倍定义)、测铀量程: (0.01~20.0)ng/ml。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去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2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交付仪器,并在20日内安排人员到现场实操培训。
2.3 交货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中核赣州金瑞铀业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仪器需有合格证、仪器说明书、仪器第三方检测报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格式自拟);
(3)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仪器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5)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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