钼粉、碲粒、硒粒采购(第二次)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YGS-WZ-GKJT-25-0353
钼粉、碲粒、硒粒采购(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钼粉、碲粒、硒粒采购(第二次)
1.2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1 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材质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钼粉 |
金属粉末,纯度≥99.95%,50-100目 |
kg |
350 |
碲粒 |
纯度≥99.99%,颗粒直径约1mm |
kg |
70 |
硒粒 |
纯度≥99.9%,颗粒直径约1mm |
kg |
8 |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去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2 供货期:乙方收到甲方送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送货通知的品名、数量、时间以及合同约定的品牌和质量,将货物运送至甲方生产区指定地点,并交付甲方。
2.3 供货地点: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钼粉:分析检测报告中杂质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钼粉YS/T 3461-2016》中FMo-1牌号要求。
碲粒:分析检测报告中杂质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碲锭YS/T 222-2010》中Te99.99牌号要求。
硒粒:分析检测报告中杂质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硒粉YS/T 1354-2020》中FSe99.9牌号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1.1至今)具有至少一项钼粉或碲粒或硒粒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
(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包含本标段危化产品(硒)的有效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等),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运输许可资质或提供与委托运输单位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相应的运输许可资质;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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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