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高毒物品检测采购物项进行采购,现高毒物品检测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高毒物品检测采购。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高毒物品检测采购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1采购范围:高毒物品检测采购范围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共计有3 处高毒物品储存、使用场所:
高毒物品名称 |
检测点位 |
使用部门 |
氟化氢 |
宏达厂区 2 楼 2205 清洗位 |
山东分公司 |
三氟化硼 |
宏达厂区 2 楼 2207 排气台操作位 |
山东分公司 |
宏达厂区 2 楼 2217 储存 |
山东分公司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服务,每月 1 次检测服务,共 12 次检测服务。
服务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3号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1年不亏损,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4)业绩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它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黑名单或灰名单;
(5)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16日17:00 (北京时间),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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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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