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泰德北京)轨道交通三期项目显示器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设备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能源(泰德北京)轨道交通三期项目显示器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
能源(泰德北京)轨道交通三期项目显示器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设备采购
- 采购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 √自筹 □国拨+自筹】
-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工程范围含2座车站和控制中心(无中心硬件)扩容的ISCS系统(含ISCS、BAS、PSCADA、PQSS)的全套硬件设备及软件供货,需完成设计联络、设备制造、单体调试、综合联调、预验收、试运行、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等工程合同范围内工程建设和服务要求。
-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成交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便携式维护计算机2套,品牌【联想】;显示器8套,品牌【联想】;激光打印机2套,品牌【惠普】。
- ★交付时间:
分批发货,发货通知单下达15日供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 ★交付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具体收货单位名称、地址、收货人等需方另行书面通知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供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应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
- 质保期: 自本轨道交通项目三期初期开通试运营之日起满24个月。
- 限价: 无
- ★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100%的货款。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生产商需提供生产商的相关证明
代理商需提供销售产品授权(包含代理资质、或授权经销证明、区域授权、原厂授权),至少提供一项品牌授权。
-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类似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三个月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单截图。
(4)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无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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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