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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常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常年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HBBB-FW-GKXJ-25-1239
  3.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4. 交货/服务地点: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5. 供货范围:详见附件1《采购事项技术指标要求》。
  6. 法律服务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事、财务、投融资、采购、服务、销售、知识产权及制度建设等,还包括重大合同的咨询及具体合同的审核、前期法律论证、分析、法律意见和方案建议,院所改革,企业兼并重组。
  7. 1)就甲方工作及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解答法律问题。
  8. 2)应甲方要求起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等法律文书,就“三重一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9. 3)应甲方要求审查合同书、协议书及其他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10. 4)就甲方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11. 5)协作起草、审查甲方的重大合同,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或建议,并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参与相关合同谈判。重点针对但不限于重大合同、大额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合同等。
  12. 6)为甲方可能涉及的重大合同纠纷及相关纠纷解决,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参加谈判、协调、调解,提出处理意见,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等法律文件(已进入法院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的诉讼代理除外)。
  13. 7)应甲方要求审阅甲方对外公告,出具有关法律文件。
  14. 8)代理甲方参与非诉讼调查、调解活动。
  15. 9)应甲方要求参与企业改制、项目投资谈判及项目全程法律服务。
  16. 10)参与甲方的院所改革,拟定相关的方案,并参与项目全程法律服务。
  17. 11)应甲方要求参与商业谈判、法律讲座和培训。
  18. 12)甲方指定的其它法律事务。
  19. 13)上述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地点在市域内、外省市的法律事务。
  20.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的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或未被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的;

3单位法人或管理层成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下的报价活动;

4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5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履约记录良好,无重大质量问题。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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