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生产车辆及通勤客车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生产车辆及通勤客车采购
- 项目编号:XHSL-WZ-GKXJ-25-0678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的 30日内完成
- 交货/服务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华都汇国际中心
- 供货范围:5.采购3台SUV生产用车、1台17坐通勤客车
- (详见附件 1技术规格书)
- 质量要求:6.1.在车辆生产、运输、交付等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进行质量监督(包括文件审查)。
- 6.2.车辆交付时,每辆车附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详细说明车辆各项指标符合标准的情况。
- 6.3.提供安全可靠的物流和配送服务,确保车辆能够安全、及时地送达客户指定地点。
- 6.4.车辆制造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乙方需提供车辆的出厂试验报告,包括安全性能测试、动力性能测试等。
- 6.5.7.最高限价(该最高限价含购置税、保险报价、及其他配件服务等所有费用):SUV最高限价89.5万元(29.83万元/辆),17坐通勤客车最高限价59.5万元。
- 6.6.详见附件 1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准许开展本招标事项的授权书。
2.报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及异常经营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前 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 PDF 文件),要提供查询结果报告。
3.供应方应具有汽车销售、维修服务的专业经营资质及所销售品牌的厂家授权,可为采购方提供达到国家相应标准、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全新车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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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