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北京华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集采中心,项目业主为中核华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2项目概况: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三年。
2.3采购范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三项法审:按需求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合同、重要制度进行法律审核,出具书面意见或法律意见书;
- 公司治理法律支持:按需求为公司治理结构、规章制度、风险防控体系、经营管理改革等提供法律支持;
- 合同事务:起草、审核、审查和修改中英文(如有)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等;
- 重大决策法律支持:按需求为投融资、兼并、收购、担保、重大资产处置或重组、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谈判,开展初步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法律风险分析报告等(不含立项后的投资并购重组项目法律服务);
- 劳动用工法律服务:为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劳动用工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
- 争议解决:为相关投诉、索赔、仲裁、诉讼等争议提供法律咨询和应对策略建议,协助进行纠纷的协商、调解工作,如发出律师函,跟进律师函问题解决情况等;
- 合规指引:根据要求更新编写合规指引,提供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法律热点问题的检索;
- 法律培训支持:根据要求,提供法律知识宣讲或开展相关培训;
- 公告发函:代为发表有关法律事务授权声明、公告或致函等;
- 纠纷处理与风险化解:结合需求方房屋、土地权属纠纷、低效无效资产的盘活问题及原企业职工福利待遇等引起的上访问题,通过法律专业能力,协助公司依法化解旧问题,规范预防新问题,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法律风险或声誉损失;
- 其他日常法律合规事务。
2.4服务地点:中核华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在河北廊坊三河燕郊)。
2.5服务期:三年 ,项目开始时间以需求方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2.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100%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他合法登记文件,应答单位为分所的须提供总所授权书。
(b)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名册内, 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9月1 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页,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起始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律所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无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处分信息, 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 供应商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硬件特征码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硬件特征码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8日17:00
4.2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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