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1-4号机组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及备案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接受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 公司(简称“采购人”)委托,拟代为外委实施 徐大堡核电厂1-4号机组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及备案 服务项目,现公开发布询比文件如下,如贵单位有合作意向,并接受或满足以下条件,请按下述要求进行报价。
一、 声明
我公司在此作为采购代理人,代表(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 公司)(简称“采购人”)实施 徐大堡核电厂1-4号机组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及备案 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全权负责本项目询比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人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 本项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我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执行;
- 中选单位认可我公司及采购人各自享有的合同执行权利,愿意为我公司及采购人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二、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对辽宁核电1/2 号机组入海排污口、 3/4 号机组入海排污口、雨洪排口等全部入海排污口开展设置论证,编制辽宁核电3/4 号机组入海排污口(含雨洪排口)设置论证报告、1/2号机组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并完成论证项目的备案工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①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辽宁核电3/4号机组入海排污口(含雨洪排口)设置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辽宁核电3/4号机组入海排污口、雨洪排口备案工作。② 本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供应商须在2027年11月30日前完成1/2号机组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本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供应商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1/2号机组入海排污口备案工作。
-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则以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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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