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淡水处理站_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自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
设备名称:淡水处理站设备设备数量:一套,清单采购,主要包括原水取水工程设备和淡水处理站设备及备件。
1)原水取水工程设备,处理量为2.55万m3/d。主要包括系统内的设备、阀门、仪表等。包含但不限于取水泵、旋转滤网、电动蝶阀、活性炭加药装置、压缩空气系统、高锰酸钾加药装置等配套设备和附件。
2)淡水处理站设备,处理量为2.4万m3/d。主要包括系统内的设备、阀门、仪表等。包含但不限于预臭氧接触池、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中间提升泵房、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清水池、供水泵房及变配电间等配套设备和附件。
3)本次设备的SE备件由投标厂家自行提供,最终按照云库存框架协议执行。
4)本次设备的S0备件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清单给予报价,厂家也可以根据自身投标设备的属性,再次进行补充(如有)。对于清单中不适用的要注明,没有标注也没有给予报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附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状态 |
1 |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淡 水处理站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 | 2026G0336 | C/CFC |
2 |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淡 水取水工程主要机电设备技术规格书 | 2026G0335 | C/CFC |
3 |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淡 水处理站自控系统技术规格书 | 2026G8305 | 理有限 |
4 |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淡 水取水工程自控技术规格书 | 2026G8310 供 | C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指2022-2024年。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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