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二级集采-中核华兴 C-5 核电项目粉煤灰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建二级集采-中核华兴 C-5 核电项目粉煤灰材料采购已审批,企业已落实招标项目资金。采购实施单位(招标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工作;采购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CNEC-WZ-GKZB-25-188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二级集采-中核华兴 C-5 核电项目粉煤灰材料采购。
招标项目概况:巴基斯坦 C-5 核电项目为境外核电项目,建设规模为单堆型 1000MW 级华龙一号压水堆型核电机组,电厂选址在巴基斯坦中部内陆旁遮普省棉瓦里地区,北距伊斯兰堡约 280 公里,南距卡拉奇约 1160 公里,东距拉喀尔约 300 公里。本项目为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三期工程,紧邻已建成的 C1~C4 四台 300MW 级核电机组,其中 C5 反应堆厂房中心点距 C4 反应堆厂房中心点仅 780 米。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采用中国标准以“全厂土建”方式承担了项目四部分共 69 个子项土建施工任务。本项目为中核华兴 C-5 核电项目粉煤灰材料采购,数量 57000 吨。
招标范围:C-5 核电项目粉煤灰材料的供货、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建设地点:本项目为境外项目,选址在巴基斯坦中部内陆旁遮普省棉瓦里地区。
交货地点:深圳市南ft区赤湾三路龙宇祥大件堆场或上海市宝ft区水产路 1438 号日雄仓库。
交货期:分批次交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生产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制造商(或生产商) 与其委托代理商(或贸易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一个制造商(或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代理商应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
(或生产商)授权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生产标的物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司或拟投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商)近三年(2021 年 12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项 F 类Ι级粉煤灰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内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要求,且具备合法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证明。
投标人不得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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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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