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浓度氨氮及悬浮物废水深度净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低浓度氨氮及悬浮物废水深度净化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低浓度氨氮及悬浮物废水深度净化。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主要需采购絮凝沉淀系统1套、深度脱氨系统1套、pH回调系统1套等,以及一系列配套 的管线、阀门、仪表、贮槽等,上述共同组成低浓度氨氮及悬浮物废水深度净化系统。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低浓度氨氮及悬浮物废水深度净化。
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财税街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设备发货时间应以需方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满足“低浓度氨氮及悬浮物废水深度净化采购技术条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 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人员要求:无。
(5)其他要求: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 重失信名单 ”;
不得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 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 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
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 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 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 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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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2 月 20 日 12:00 — 2025 年 2 月 25 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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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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