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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法服务采购公告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法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法服务
  2. 项目编号:HNGS-FW-GKXJ-25-2109
  3. 交货/服务时间: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常法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常法服务期限:2026年8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4. 交货/服务地点: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
  5. 供货范围: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具有管理权限所属单位(包括分、子公司)提供2026—202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及制度审查、参与重大事项谈判、重要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日常法律培训、协助处理人事纠纷(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规程、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版次:3)内。

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一定的规模(10名以上的注册执业律师)。

4.业绩要求:熟悉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力行业及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事务,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领域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关键页等)。

5.人员要求:拟派的常年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应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主办律师6人;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年限不少于15年;

2)主办律师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

均须具有相关行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业绩(简历页执业年限盖公章证明)。

6.报价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需附投标截止前一周内查询结果)。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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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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