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 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咨询服务采购(第二次) 物项进行采购,现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咨询服务采购(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咨询服务采购(第二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咨询服务采购及有关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咨询服务采购(第二次) |
委托具有数字化转型成熟度咨询能力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咨询能力的外协方协助甲方完成数字化转型成熟度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申请,并获得证书,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1项 |
合同签订后16周完成取证。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阜盛西街18号院 |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供应商至少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中的一项,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在数字化转型贯标工作委员会确定的数字化转型贯标评估机构名单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截图。
2)供应商具备数字化转型星级评估资质,需提供数字化转型星级评估管理平台https://www.dtsic.com/institution服务机构截图。
3)供应商具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资质(编号CMMM-CA-***),需提供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服务机构截图。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人员要求:/
(7)其它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经销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项目缩写)”。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00—2025年10月31日16: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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