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机械通 风冷却塔风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 标项目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 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设备,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 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 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厂址
厂址位于山东省海阳市。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
2.2 设备名称: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 号机组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设备;
设备数量:核级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设备64台套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风机(外壳和叶轮):功能等级F-SC1,屏障等 级NC,抗震类别1A,规范等级NA(参考RCCM-3)
电机:功能等级F-SC1,抗震类别1类,规范等级RCC-E 1E,鉴定等级K3
交货时间:徐圩项目:1#机组:2027.6.25;2#机组:2028.4.25 辛安项目:1#机组:2027.11.25;2#机组:2028.9.25 交货地点:DDP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备件云库存框架模式供货要求。
2.3 项目编号:CX925WXRO36C11506BD/HDGC-WZ-GKZB-25-02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 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需具有风机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 制造许可证且包含本次采 购设备参数范围。(已受理扩证或能证明已受理视为满足)。
3.3.2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 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5年2月21日17时00分—2025年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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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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