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监控设备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监控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IAE-WZ-GKZB-25-3087。内部编号:ZKX20250801A885。
2.2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监控设备。
2.3招标范围:
2.3.1集成试验台架监控设备
供货范围至少包括:
(1)试验台架控制室系统(包括技术支持中心)使用的计算机化人机接口设备、盘台设备及其支持的软硬件。
(2)试验台架保护系统的全部设备,与第三方系统的接口以及确保系统正确运行的所有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3)试验台架监控设备,以及确保系统正确运行的所有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4)本项目相关部件或系统内部电缆(包括特殊电缆和光缆),导线,材料和安装附件。
(5)提供时钟系统,包括系统内的时钟系统、冗余的北斗时钟系统、为第三方系统对时的时钟接口。
详见相关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
2.5交货地点:辽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葫芦岛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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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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