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乙炔气瓶集装格 AGV 叉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乙炔气瓶集装格 AGV 叉车)已由批准实施,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 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乙炔气瓶集装格 AGV 叉车 1 套及其指导安装、调试;
2.2 项目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
2.3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用途 |
1 |
乙炔气瓶集装格 自动引导车 |
3 |
台 |
乙炔集装格气瓶转运(2 用 1 备) |
2 |
接驳站 |
2 |
套 |
用于气体泄漏检测、信息采集、称重等 |
3 |
充电坞 |
2 |
套 |
防爆乙炔气瓶集装格自动引导车充电、存放隔间 |
4 |
管理系统 |
1 |
套 |
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WMS 仓储系统、 自动引导车控 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具备区域控制中心远程监 控、调度、应急处置等功能 |
5 |
乙炔集装格无线 测漏检测器 |
40 |
套 |
用于乙炔集装格泄漏检测 具备与集中控制系统远程通信功能,实现区域控制中 心远程实时监控集装格乙炔浓度 |
6 |
组装材料 |
1 |
套 |
成套设备(系统、装置) 内所涉及的仪表、阀门、 电 缆、光缆、桥架、管道、管件等。(包含但不限于所列 项目)用于设备(系统、装置)的组装。 |
2.4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到货。
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
2.5 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 30%;货到招标人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格的 30%,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同时出具 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质保期结束支付 10%质保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 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 标人如为所投货物的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有效长期代理证明或出具投标产品制造 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有效正式授权书。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往出售 过与本采购文件同类型产品的防爆合格证书。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 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 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部件、配件除外),仅能委托一个
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02 月 25 日 10:00— 2025 年 3 月 2 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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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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