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房屋拆除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学院房屋拆除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学院房屋拆除项目
1.2 采购单位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拆除拟拆除房屋的砖砌体、木构件、平面块料、立面块料、楼梯(楼梯、扶手、栏杆、栏板)雨棚、天棚面龙骨饰面、门窗、台阶、散水、化粪池、电缆沟、地沟等。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100%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2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完工。
2.3 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肖坝路222号
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实际情况和满足业主使用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强制性检验检测标准及符合业主要求。各项指标应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购置的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采购文件的内容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2年至2024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 2022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1个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4)信誉要求:1)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纪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其中包括供应商查询截图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截图;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和询比公告规定的证书扫描件;其他人员应附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和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证书扫描件。(2)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供应商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采购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3)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中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要求的可不提供。(4)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
(6)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06日—2025年11月10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采购网(https://cg.cdutetc.cn/) 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
5.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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