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二一六大队叉车采购(第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4Y00-XJD-25-03818
核工业二一六大队叉车采购(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核工业二一六大队叉车采购(第二次)
1.2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物项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叉车 |
1.国产,必须完全符合中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81-2022)及现行有效的场内机动车制造、安全、环保、运行等方面的所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法规。 2.5吨自动挡柴油叉车(载荷中心距500mm),起升高度二级3.3米门架,1.22米货叉,全车实心轮胎,全封闭驾驶室。 3.倒车雷达(4探头),倒车影像。(雷达与影像系统不得互相干扰)。 |
1 |
台 |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去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3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如授权是设备制造商在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出具的,还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的授权(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4)其他要求: /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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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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