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08中国核建中核华兴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氧气液化装置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08中国核建中核华兴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氧气液化装置常规采购
- 项目编号:CNEC-WZ-GKXJ-25-22743
- 交货/服务时间:分批交货,根据现场要求分批进场;签约后2周内提供详细的生产进度计划表,详见技术规格书
- 交货/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施工现场
-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核华兴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氧气液化装置的设计、供货、包装、结构、性能、安装调试、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试验、配合验收、保险费(如有)、各种税金与行政规费、运费、资料编辑等全部内容
-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其余要求详见第六章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技术标准 |
氧气液化装置 |
氧气 52000Nm3/h |
个 |
1 |
详见附件3采购技术规格书 |
备注:1、提供资料:到货清单、设备配套的质保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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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基本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资质要求:/;
(3)安全要求:/;
(4)财务要求:提供2022至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或2022至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缺一不可),若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业绩要求:提供 600T 及以上的液体空分装置完工业绩或处理量 600T 以上低温冷箱装置完工业绩,以及20000m3及以上低温常压储槽完工业绩,如应答单位为代理商的,可以提供本次代理制造商业绩;
(6)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应答单位或设备制造厂商应符合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并在提供应答文件时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贸易商应提供生产厂家对应的资料);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需求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7)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等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发布的属于严重及以上行为情形的;
(8)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9)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出现异常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专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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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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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