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实物保护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5WXR786C11506BD/CNSC-XJD-25-03996
2.2项目名称: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实物保护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实物保护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采购。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实物保护系统设备采购,包括微波探测器、固定摄像机、激光扫描探测器、滚刺笼探测器、入侵报警模块、人脸识别设备、门禁控制器、声光报警器、安全防范系统管理主机等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安装及调试工作等。实物保护系统相关设备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文件《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实物保护系统工艺设备材料清单》(版次:A)、《关于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修改工艺施工图及设备材料清单的变更》(版次:A)、《核能供气淡水厂室外工程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材料清册》(版次应链练楼安江全防范系统设备材料清册》(版次:B)。
2.5交货期:DSI子项设备要求合同签订1个月内到货并到现场开展安装调试:其余子项设备要求2026年3月1日前到货,并到现场开据标表调意
2.6质量保证期:项目竣工验收后24个月。
美宪
2.7交货地点: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8最高投标限价:2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取证要求:若安装工程不分包,投标人需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若安装工程分包,至少其分包方需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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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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