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专用设备及配套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核信分采)
询比采购公告
巡视工作专用设备及配套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核信分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巡视工作专用设备及配套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核信分采)
1.2 采购单位
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巡视局域网设备相关的用户操作指导、业务指导咨询、远程响应及处置、应急处置、版本升级及补丁更新、缺陷修复和紧急变更、性能调优、其他临时性支持工作等。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2.5最高限价:¥3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为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为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为准。
(5)人员要求: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经理应具有3年以上相关产品管理经验,技术服务人员应至少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系统或产品操作的技术支持工作,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配合采购方完成整体项目的维护保障工作。
(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且参与应答的;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且参与应答的;
(7)被上级部委、军队采购网等国家相关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列入“暂停参与采购活动”或“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或违法违规的“黑名单”企业。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日20:00—2025年12月8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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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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