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华康辐照-辐照装置改造项目环境保护技术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华康辐照-辐照装置改造项目环境保护技术服务
- 项目编号:HJSB-XJD-26-00015
- 交货/服务时间:100个工作日。
- 交货/服务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
- 供货范围:根据国家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对辐照装置改造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负责放射源安装时全过程辐射防护监测,负责提供γ剂量率、水中γ核素活度、浓度等与辐照中心核素相关的检测报告。根据国家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提交境保护竣工验收全过程成果文件。
- 质量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④具有对应检测能力的CMA或CNAS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需提供同等或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对应截图及承诺书。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贸易公司及代理公司应答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MAC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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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