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5项目堆腔温度测量热电偶设备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ON202511444ZYcg/CNSC-XJD-26-00094
2.2 招标项目名称
C-5项目堆腔温度测量热电偶设备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巴基斯坦恰希玛C-5核电项目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C-5项目堆腔温度测量热电偶设备共计9台套。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物项设计、制造、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安装、调试、验收)。
2.5交货地点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即按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邻近的如太仓、张家港等)
2.6 交货期
供应链管C-5项目堆腔温度测量热电偶设备应在2028年1月30日前完成出厂验收装并真备发运条
件;带套管的标准响应温度传感器应在2027年1月30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 智E 公司
件。 招标专用章2
2.7 质量标准
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2)投标人投标的设备中如采用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出具不需业主提供出口许可相关支撑文件的声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且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及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黑、灰名单中。
5)投标人若为设备制造商,在正式投标时,需提供书面保证,承诺在满足设备交货进度要求的前提下,提交完整的且满足设计技术要求的核级鉴定和严重事故鉴定的鉴定报告,证明其设备可满足本项目各项鉴定技术要求。对于鉴定报告无法覆盖的,需承诺补充鉴定试验,同时需保证鉴定试验不影响设备交货进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L3供应链 核 理有限公司中招标专用章(2))
北京时间:2026年1月9日一2026年1月14日(北京时间)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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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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