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华发电昌黎三期(一期50MW)项目航空保护区编制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原新华昌黎三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一期50MW)项目航空保护区编制服务
2、项目编号:XHSL-XJD-26-00090
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预估43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4、服务地点:秦皇岛市昌黎县荒佃庄镇、茹荷镇。
5、工作范围:编制新华发电昌黎三期100MW项目(一期 50MW)项目对秦皇岛北戴河机场航空影响评估报告,所编制的机场航空影响评估报告的内容和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有关机场航空影响分析的法律和法规和民航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协助上报相关民航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相关民航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6、质量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供应商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应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含民航专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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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