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干燥成盐系统设备采购包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燥成盐系统设备采购包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DLY-WZ-GKZB-25-0377
2.2 招标项目名称:干燥成盐系统设备采购包。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干燥成盐系统设备 | 1套 | 主要包括桶内干燥站、表面剂量率检测装置、阀门等 | 四川夹江县医 | 2025-12-26到货 |
2 | 干燥站屏蔽门 | 1套 | 主要包括防护门A、防护门B、防护门C、转运小室等 | 用同位素试验堆工程现场 | 2025-12-26到货 |
2 | 干燥站屏蔽门 | 1套 | 主要包括防护门A、防护门B、防护门C、转运小室等 | 用同位素试验堆工程现场 | 2026-2-24到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一份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非标设备加工制造类似的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可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或供货清单等)等主要内容,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5 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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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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