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危险废物外运处置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危险废物外运处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4-FW-GKZB-250378/HDLY-FW-GKZB-25-0416
2.2 招标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外运处置。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主要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周期 |
1 | 危险废物外运处置 | 四所需要进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及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染料及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废显定影液(HW16)、废水处理污泥((HW17)、含铅废物(HW31)石棉废废物(HW36)、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其他废物(HW49)等,现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置服务。 | 夹江一号点、夹江新基地、成都华阳 | 3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覆盖本项目,且其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覆盖本次采购技术规格书中所列危险废物类别。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 (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至少2年无亏损,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项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的危险废物外运处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5 其它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8日18:00至2025年04月14日17:00)((北京时间),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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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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