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电子天平、标准砝码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 0四有限公司电子天平、标准砝码等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四 0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编号:404C-WZ-GKZB-25-0622
- 2.2 内部编号:ZKX20250803A022
- 2.3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四 0四有限公司电子天平、标准砝码等采购项目
- 2.4 招标项目概况:电子天平、标准砝码等 54项物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和技术规格书。
- 2.5 交货地点:第 1-36项交货地点为甘肃矿区,第 37-54项交货地点为金塔产业园,甲方使用地或者仓库交货。
- 2.6 交货期:
- 第 17项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第 46、47、50、51项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其余物项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2.7 质量标准:达到相应的行业标准、生产企业标准、国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供货及相关服务。
-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a)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 1月 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 b)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 c)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 (5)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 a)已经列入中核四 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 b)与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d)已经列入中核四 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罚清单或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间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 e)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
- f)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