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 0四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维保维修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四 0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404C-FW-GKZB-25-0649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四 0四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维保维修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目前中核四 0四有限公司有 45 辆厂内机动车,尚不具备自主维保维修能力,无法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因此需委托有资质和和能力的单位进行维保和修理。主要的工作是对 45 辆机动车进行专业保养、故障排查修理、应急抢修、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运行正常,具体详见技术任务书。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同 2.3
2.5 项目地点:甘肃矿区、金塔产业园、嘉峪关。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3 年;进度要求:合同有效期内,24 小时为甲方所提供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应急抢修、审验调试。特殊情况下,优先对甲方所提供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不得影响甲方出车任务。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任务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1) 资质要求:
-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 b)具有二类机动车(汽车)维修及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 (2) 财务要求:无。
- (3) 业绩要求:无。
- (4) 信誉要求:
- a)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人代表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 b)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人代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 c)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 (5)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开标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 (6) 其他要求:
- a)已经列入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标段 1: 20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 2025 年 04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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