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核电南北区配电系统改造所需配电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核电南北区配电系统改造所需配电设备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三门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名称:三门核电南北区配电系统改造所需配电设备项目。
- 2.2 招标编号:BRR24-ZB2-ZB-019-055。
- 2.3 招标项目概况:三门核电南北区配电系统改造所需配电设备项目。
- 2.4 招标范围:配电柜及直流屏等物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2.5 交货地点:浙江省三门县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完成供货。
-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3.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3.1.2 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1.3 投标人未被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或被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中。
-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3.1.5 不同投标人在中核集团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 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