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原子高科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工作;合同签订单位为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4-ZB3-ZB-028-041。
2.2 招标项目名称:原子高科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为全面落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方案,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子高科或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达到“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进行采购。
2.4 招标范围:对 2025年参加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资料(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记录、安全文化、持续改进、现场设施设备、作业条件等)、生产、办公等场所进行咨询,全面系统的查缺补漏。
2.5 项目地点: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 1个月内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需与各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明确服务细节、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提供 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 4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 3项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技术服务业绩且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3.4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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