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输配电监控系统(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输配电监控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编号:HDLY-WZ-GKZB-25-0566
- 2.2 招标项目名称:输配电监控系统(第二次)。
- 2.3 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输配电监控系统 本采购包含2套输配电监控系统,分别为浅海试验用输配电监控系统、深海试验用输配电监控系统。每套输配电监控系统均由输配电系统和监控系统组成,其中输配电系统分为水面强电系统和水下强电系统,监控系统分为水面监控系统和水下监控系统。 成都市双流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D0+0.5月: 完成输配电监控系统研制策划、过程质量计划及初步设计方案等策划类文件出版。
D0+1.5月: 完成输配电监控系统详细设计方案、I0清单、安装图册等设计类文件出版。
D0+3.5月: 完成浅海输配电监控系统设备的加工制造。
D0+4月: 完成深海输配电监控系统设备的加工制造。
D0+4.5月: 完成浅海输配电监控系统系统/设备的调试及功能性能试验,并完成相应大纲及报告。
D0+5月: 完成深海输配电监控系统系统/设备的调试及功能性试验,并完成浅海深海相应大纲及报告。
D0+5.5月: 完成输配电监控系统出厂验收及研制总结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 3.2 资质要求:/。
-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1年不亏损,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已签订的1个水下设备配电系统研制或集成制造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 3.5 其它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集成商投标。
-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