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三门核电5、6号机组及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厂址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
浙江三门核电厂厂址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位于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辖区内。厂址座落于健跳镇东北部约6km的猫头山嘴半岛——娘娘殿岗上,濒临三门湾,北、东、南三面临海,西面靠猫头山,地理坐标为29°05'24"~29°06'12",东经121°37' 37"~121°39'17"之间。厂址西距三门县城(海游镇)约26km,西北距宁海市区约30km,西南距台州市区约50km,北距宁波市区约83km。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厂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地处南田岛南缘,猫头洋北岸。厂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21° 56'49",北纬29°03'11"。厂址北北东距舟山市约106km(直线距离,下同), 北北西距象山县约42km、距宁波市约89km, 西北距绍兴市约170km、距杭州市约220km, 西距三门核电厂约31km, 西南距台州市约62km。
2.2 设备名称:第二批电梯设备数量:28台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含现场二次倒运工作)直至取得政府机构验收后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书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QNC级
交货时间:
徐圩一期项目:2026/8/30-2028/11/25;
三门5、6项目:1台2027/4/30,1台2027/12/30,1台2028/2/20,1台2028/10/30,2台2029/5/20;
金七门项目:6台2027/7/15,1台2027/8/15,以上具体见附件A-9项目进度
交货地点:DDP货到各核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需具备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含制造及安装)。
3.3.2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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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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