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核勘黄金洞尾砂处置项目木托盘等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招标工作,招标人为湖南中核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根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实施单位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JYGS-WZ-GKZB-25-0402
2.2招标项目名称
湘核勘黄金洞尾砂处置项目木托盘等采购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湘核勘黄金洞尾砂处置项目木托盘等采购项目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通过框架协议的方式,成交2家中标单位,第一名成交份额60%,第二名成交份额40%。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
1 | 木托盘 | 1000*1200mm承重2吨 | 个 | 40000 | 岳阳市、浏阳市 |
2 | 集装袋 | 1600*1400*1200mm聚丙烯材质 | 个 | 10000 | 岳阳市、浏阳市 |
3 | 缠绕膜 | 0.03mm*500mm*1266m机用膜:≥10kg | 个 | 3000 | 岳阳市、浏阳市 |
4 | 塑料薄膜 | 0.02*1500*1500mm聚乙烯材质 | 个 | 50000 | 岳阳市、浏阳市 |
2.5交货地点
湖南中核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实际供货时间以招标人指定时间为准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1.1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须同时具有甲乙双方盖章));
(3)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生产商参与本次招标,则须提供生产商承诺书;若为代理商参与本次招标,则需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文件及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及制造商承诺直接向购买方提供售后服务及质保服务的承诺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 评标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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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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