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QT025WXR285C11506BD/HDGCWZ-GKZB-25-1128
2.2 项目名称: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泵类设备采购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福清核电站厂区内,技术路线采用蒸汽转换技术,利用福清核电厂二回路主蒸汽经蒸汽转换设备生产工业蒸汽,通过长输管网将蒸汽输送至江阴产业园用汽企业。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能源站配置3台一级给水泵、3台二级给水泵、2台排水泵、4台废水回收泵;除盐水系统配备5台中间水泵、3台除盐水给水泵、3台再生水泵、4台废水泵、5台反渗透高压泵、1台浓水反渗透高压泵、1台浓水反渗透给水泵、2台反渗透冲洗泵、2台过滤器反洗水泵、2台卸酸泵、2台卸碱泵和2台卸氨泵;新建第二淡水厂配置6台潜水排污泵、5台生产供水泵、3台活性炭滤池反冲洗水泵、3台V型滤池反冲洗水泵、3台排水泵、2台排泥泵、4台加氯计量泵、2台卸料泵,2台耐酸碱潜水排污泵、2台耐腐蚀液下泵、2台污泥进料泵;以及配套电机、控制柜及附属泵组件;共计78台。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
投标方供货时应是整件供货,如因运输或其他原因无法整件供货至项目现场,由投标方负责去项目现场完成设备整体组装。
根据泵类设备的特征和安全功能要求,各等级划分如下:
安全等级:NC;规范等级:NA;抗震等级:NO;质保等级:QNC。
2.5 交货期:2025年11月30日。
2.6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站厂区
2.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5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手册,并对质量管理手册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 (4)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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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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