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 项目编号:FY825JFR268C11506BD/HDGC-FW-GKZB-25-1177
2.2 项目名称: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检查外委项目
2.3 项目概况:根据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调试进度计划,将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检查项目进行外委。
2.4 招标范围:
- (1) 按照《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和附件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所有检查项目实施两台机组核岛机械设备/部件/焊缝的役前检查,完成全部项目的检查报告,并获得甲方审查认可。
- (2) 在役检查大纲和其它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评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工作。
- (3) 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 (4) 负责设备/焊缝检查清单准备、现场焊缝核查等工作。
- (5) 编制机组役前检查计划,负责现场检查条件核查。
- (6) 提供针对RSE-M、RCC-M和各种检验设备、检验技术等的培训服务。
- (7) 役前检查所使用的无损检验报告的格式应统一要求。
- (8) 编制役前检查结果综合报告和总报告。
- (9) 准备役前检查实施所需的各项文件、人员、设备和工器具等。
- (10) 制定役前检查项目管理文件。
- (11) 提供役前检查相关技术文件审查、不符合项处理的技术支持。
- (12) 反应堆压力容器上、下部堆内构件电视检验。
- (13) 热疲劳和死管段超声检验。
- (14) 安全注入系统、余热排出系统与主管道连接的第一道隔离阀之间的弯头和焊缝超声检验。
- (15) 不可达焊缝在安装前的提前补充检验。
- (16) 主泵飞轮检验。
- (17) NNSA要求的在役检查大纲范围外的检查项目。
2.5 项目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核电厂区。
2.6 服务期:3号机组:2025年8月1日-2028年7月22日;4号机组:2026年12月1日-2029年4月30日。
2.7 最高投标限价:6122.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
- (4)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 (5) 投标人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 (6) 投标人的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持有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Ⅲ级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元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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