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器去污系统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器去污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1-HW-GKZB-250449/CNSC-25HDLY001370
2.2 招标项目名称:容器去污系统。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功能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容器去污系统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容器去污系统主要包括容器去污系统、超声清洗装置及配套的控制和测量系统等,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 | 甘肃省金塔县 | 18个月完成全部工作(其中主要节点如下: 合同签订时间TO;设备出厂验收合格:TO+4个月;设备到货:T0+5个月; 完成设备安装:TO+9个月;完成设备运行调试:T0+12个月;完成竣工验收:T0+18 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 应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招标类似的放射性三废处理设施设备供货或非标机械加工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 其它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9日18:00时至2025年06月04日17:00时(北京时间),登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