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检查外委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FY825JFR268C11506BD/HDGC-FW-GKZB-25-1278
2.2项目名称: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检查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调试进度计划,将漳州核电厂
3、4号机组役前检查项目进行外委。
2.4招标范围:
(1)按照《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在役检查大纲")和附件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所有检查项目实施两台机组核岛机械设备/部件/焊缝的役前检查,完成全部项目的检查报告,并获得甲方审查认可。乙方为得到确切检查结论而采用附加和补充的所有检查均是乙方的服务范围;
(2)在役检查大纲和其它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评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工作;
(3)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4)负责设备/焊缝检查清单准备、现场焊缝核查(包括焊缝标识核查、表面状态核查、可达性核查和免检、放宽检验对象核查)等工作;
(5)按照在役检查大纲的要求编制机组役前检查计划,负责现场检查条件(保温、脚手架、打磨等)核查、被检对象不可达照片的拍摄等;
(6)向甲方和电厂业主提供针对RSE-M、RCC-M 和各种检验设备、检
验技术等的培训服务。其中培训内容应包括反应堆压力容器检验、蒸发,海供应
器传热管涡流检验、主螺栓/主螺母超声和涡流检验、反应堆压为容器顶
盖内表面和稳压器内表面以及主泵内表面目视等自动或半自动检验。培
训时间、地点、方式双方另行确定;
(7)役前检查所使用的无损检验报告的格式应统一要求,且满足检验程序(经过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的要求;(8)编制役前检查结果综合报告和总报告,并获得甲方审查认可,负责提供与监管部门对话过程中的技术支持;(9)负责在现场检查开始前准备役前检查实施所需的各项文件(如检验程序、质量计划、专用计划、设备有效性文件、风险预案、专项防异物方案等)、人员、设备和工器具、耗材、常规 PPE 等;(10)制定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检查项目管理文件,应覆盖人员资质、工器具/耗材、文件、安全质量、防造假管理等方面,且相关管理规定应满足甲方和电厂业主的相关管理要求;(11)提供役前检查相关技术文件审查、不符合项处理的技术支持,以及役前检查活动规范符合性评估等;(12)反应堆压力容器上、下部堆内构件电视检验;(13)热疲劳和死管段超声检验;(14)安全注入系统、余热排出系统与主管道连接的第一道隔离阀之间的弯头和焊缝超声检验;(15)不可达焊缝在安装前的提前补充检验;(16)主泵飞轮检验;(17)NNSA要求的在役检查大纲范围外的检查项目。2.5 项目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核电厂区。
2.6服务期:3号机组:2025年8月1日-2028年7月22日;4号机组:2026 年12月1日-2029年4月30日。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方调试进度计划及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6122.0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海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核
中
招章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的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持有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III级(一种方法或一种方法以上)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