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光电仓库厂房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光电仓库厂房装修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 100% )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5-ZB2-ZB-002-025。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光电仓库厂房装修项目。2.3 招标项目概况:中核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需对钻石园8 号厂房北区进行改造施工, 8 号厂房北区主要作为辅助设计,用于完善中核光电中试产线建设,总面积约3900㎡。
2.4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设计院提供的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完成厂房装修改造施工工作,即完成施工图纸中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生产厂房、辅助配套房间,厂务辅助厂房。
(2)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描述的各项工作,包括相关设备采购、材料选型表中要求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3)经招标人确认后,负责完成现有厂房内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的物项的拆除和清运。
(4)完成设计变更要求的施工内容。
(5)负责图纸审查(如需)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建。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建设地点:上海临港钻石园,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 日历天内。
2.7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招标人及管理方要求的施工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且中标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5 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20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单位: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
收款账号:11001016201052511677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单位简称 ^+ ZB2-ZB-002-025”
其他说明: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支付凭证并保存提交,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采购文件。
4.2 发售时间:2025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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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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