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项目核岛消防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5项目核岛消防系统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ZYGS-WZ-GKZB-25-0216
2.2 项目名称:C-5项目核岛消防系统设备采购
2.3 项目概况:巴基斯坦恰希玛C-5核电项目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C-5项目核岛消防系统成套设备及现场服务,包括核岛厂房消防系统的灭火设备;核岛消防水生产系统及核岛消防水分配系统的消防设备、工艺系统应急供水用的消防车接□;消防系统移动式定期试验装置。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物项设计、制造、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安装、调试、验收)。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临近的如太仓、张家港等)。
2.6交货期:【C-5项目核岛消防系统成套设备应在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即按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临近的如太仓、张家港等)。
2.7 质量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和采购能力,且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的设备中如采用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出具不需业主提供出口许可相关支撑文件的声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C-5项目核岛消防系统设备采购):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发售时间:2025年06月13日—2025年06月19日(北京时间)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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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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