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式水电解制氢装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装箱式水电解制氢装置 已审批,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建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原子能)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WZ-GKZB-25-3072
2.2 招标项目名称集装箱式水电解制氢装置
2.3 招标项目概况采购集装箱式水电解制氢设备一套,用于氢气生产线安全稳定供给。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采购集装箱式水电解制氢设备一套。
2.5 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园门街中核建中厂区内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5 个月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及交付
2.7 质量标准参考采购技术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应扫描下方二维码向集采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自行提交电子发票申请。经我司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 13:00 — 2025 年 6 月 23 日 13:00
4.3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