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消防车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消防车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 100% ) , 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FQHD-WZ-GKZB-25-0069
2.2招标项目名称福清核电消防车招标采购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登高平台消防车\29t,类代号:545m(1辆)
2.5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福清核电
2.6交货期
用户需求时间为2025/7/31前,具体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买方根据实际合同执行情况确定的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消防车辆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人员要求:(6)其他要求:
投标消防车必须符合国家上牌要求(需取得工信部公告或承诺交车时提供工信部公告,格式自拟);
投标消防车额定工作高度不小于45m;
投标消防车比功率不小于9kW/t,发动机功率不小于297kW;
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及GB7956.12《消防车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的规定,消防泵性能符合GB6245《消防泵》的规定,整车性能及消防泵性能需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的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日17: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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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