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修辅助技术服务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维修辅助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DLY-FW-GKZB-25-1088
2.2 招标项目名称维修辅助技术服务。
2.3 招标范围
序号名称 | 主要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
1 | 维修辅助 技术服务 | (1)完成服务范围内的预防性维 修、纠正性维修、保养维护、消 缺、巡检、检查、配合等辅助性 工作; (2)完成服务工作需要的维修程 序、分析报告、技术方案、维修 工作文件包、质量计划和完工报 告等编制; (3)其他临时工作。 | 甲方业务所 在核电站,包 括但不限于 田湾、福清等 核电基地,具 体服务地点 以甲方通知 为准 | 合同签订后3年, 合同开始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 准;甲方向乙方 下达任务,乙方 应在五天内反 馈甲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 3 年不亏损,且近 3 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 3 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 年至今已签订的本次招标类似的核设施设备安装或维修或调试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 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投标人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29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 17 时(北京 时 间 ) , 登 陆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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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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