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常年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HNGS-FW-GKXJ-25-1257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委托方在服务期内确定的合同范围内任务,服务期满仍未完成的,受托方承诺继续履行直至服务完毕)。
- 交货/服务地点: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在浙江区域内控制的公司。
- 供货范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应委托方要求,为公司投融资、兼并、担保、重大合同、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或重组、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意见(不含收并购法律尽调);(2)应委托方要求,对公司市场开发、对外合作、经营管理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或法律意见书;(3)应委托方要求,起草或审查、修改公司各类合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参与委托方合同的谈判工作;(4)协助委托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出席相关重要会议(如董事会),审查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为委托方建设、治理结构、规章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合规体系、公司经营管理改革等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建议措施和可行性分析;(5)接受委托方各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6)提供与委托方日常经营管理及新能源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风、光、地热等)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关国际公约、条约及国际惯例的解释、说明;(7)配合委托方需求,协助开展公司业务相关领域法律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主题培训工作;(8)为委托方相关投诉、索赔、仲裁、诉讼等争议提供法律支持(不含代理诉讼、仲裁);(9)应委托方要求,在浙江区域内的公司驻点办公;(10)应委托方要求的其他日常性法律事项。
- 质量要求:受托方保证服务团队的专业性、适格性与服务品质,保证团队业务主管、主办律师的相对稳定性。服务期内,受托方团队成员因任何原因离职(包括辞职、休假等)或岗位业务变化,受托方须调动受托方单位内其他资源履行服务职责并确保服务质量,确保委托方各项服务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分所)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2、供应商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应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内。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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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