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核北方-25-固定式氧气探测器(固投,二次挂网)-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固定式氧气探测系统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_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到货。
2.3 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有毒气体检测探测器 |
台 |
7 |
2 |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控制器 |
台 |
1 |
3 |
ES_GDS系统 |
套 |
1 |
4 |
UPS备用电源 |
个 |
1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报价及支付方式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设备落地价,包含设备费、安装费(包括设备安装、组装、调试,及安装调试所需的人工和材料费用)、运保费、装卸费各种税费等费用,上述设备中硬件、软件等均应配置完整。报价方应完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货物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60%款项(同时开据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质保金10%质保期满后支付。
2.6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设备详细的技术方案、参数及配置
2.7 供应商负责提供报价设备所附带仪表计量器具的合格证、出厂检定证书以及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及证书;报价人所供设备及材料,必须满足清单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技术特性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本次采购报价人应为产品的制造商,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原设备制造厂家授权及相关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主体设备(部件、零件除外)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需具备安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厂家进行安装。
3.4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7)其他: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不同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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