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谈判采购公告
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
1.2 采购单位
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计划进行保密检查系统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保密检查系统,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期
2个月,包含实施期和试运行期,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如其他组织无法提供上述全部报表的,可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在提供了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情况下可不提供财务报表)或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4年度未完成出具的,可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软件原厂授权并提供原厂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7月3日17:00—2025年7月7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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