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项目诉讼代理服务-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项目管理中心项目诉讼代理服务
- 项目编号:TFGY-FW-GKJT-25-2387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纠纷解决完结。
-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及工程所在地(海南省儋州市)
- 供货范围:采购专项法律服务,以分别应诉上述两纠纷案件。
(1)服务商需指派执业律师负责相关事宜的处理;
(2)服务商应根据服务对象要求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3)服务商不得从事有损于服务对象利益的其他活动,要求对日常接触了解到的不宜公开或保密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在服务对象的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中,服务商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
- 质量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
取得主管司法局签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提供5项建工案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应答人提供近期信用中国名单截图或相关信用证明材料。②不得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查询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备3名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年限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近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不得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